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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针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经贸活动的禁止性、限制性法律法规及措施
2008-12-05 22:41  文章来源:驻尼日利亚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投资领域

根据《1995年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令》,尼日利亚禁止外国企业投资武器弹药制造、麻醉剂生产、精神类药品生产和军队、警察、海关人员服装的生产以及沿海和内路航运。

外国投资者投资尼日利亚银行,单个外国个人或机构投资者购买的股份不得超过尼最大单个个人或机构股东所持股份,同时外国投资者总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总资本的10%;如外国银行要并购尼银行,该外国银行必须在尼经营5年以上,并在尼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设立分行(不包括州首府),同时外国银行在并购后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合并体总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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