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特别报道商情发布市场调研中尼合作尼日利亚概况尼日利亚经济政策法规经贸机构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尼日利亚总统府已批准商签《关于中国出口尼日利亚工业产品监管合作协议》
2009-02-24 23:20  文章来源:驻尼日利亚使馆经商出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尼日利亚标准局局长近日表示,尼总统府已经批准尼标准局与中国质检总局商签《关于中国出口尼日利亚工业产品监管合作协议》。该局长认为,《协议》将有效阻止来自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尼日利亚,也可确保进口商不再进口此类商品。

  目前,在我处推动下,中尼双方在签署《协议》的多数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双方决定在适当时间举行会谈对存在的少数分歧进行磋商,并将尽快签署该《协议》。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尼日利亚三月份原油出口量将减少    2009-02-20 02:03
中国驻尼使馆经商处与法国驻尼使馆经济处举行工作交流会    2009-02-17 18:15
尼日利亚石油工人罢工并停止石油出口    2009-02-17 17:08
中国驻尼使馆经商处与法国驻尼使馆经济处举行工作交流会    2009-02-13 22:24
专家呼吁尼日利亚纺织业采取土耳其和中国的发展策略    2009-02-11 18:29
美国进出口银行继续向美尼贸易提供信贷支持    2009-02-06 18:30
尼日利亚酒精厂项目得到美国、印度进出口银行支持    2009-01-17 19:10
尼日利亚2009年度非石油出口预计达18亿美元    2009-01-16 16:19
尼日利亚媒体再次抨击来自中国的纺织品    2009-01-15 16:53
尼日利亚洲际银行将在中国、美国、迪拜设立分支机构    2009-01-09 03: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尼日利亚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