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

首页>中尼合作>注意事项

来源: 类型:

与尼商开展贸易应小心谨慎
  近年来,随着中尼贸易的不断发展,贸易额的持续攀升,中尼贸易纠纷也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据统计,每年到我处投诉的中方企业不下30家,涉及金额100多万美元。据了解,实际发生的贸易纠纷数量和金额还远不止此。发生贸易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客观上,尼金融信贷体制不发达,我公司与尼商所签合同大部分采用T/T付款的方式,存在严重漏洞,给贸易开展埋下隐患;主观上,我对尼出口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和经验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获得出口经营权的时间不长,缺乏国际贸易经验,尤其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加上尼商的整体信誉较差,部分尼商经常会因为市场或其他一些变故,寻找各种借口推迟或拒绝付款,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尼商利用我企业促销心理,进行诈骗。

  案例1
  某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双方签订了65, 000美元的合同,尼商预付了6500美元,即10%的定金,并承诺发货后凭提单副本付款。货物发出后不久,尼商声称货款已汇出,并传来一份汇款底联,要求将提单等单据速寄给他。可是我公司寄出提单后,始终没有收到货款,后经与尼银行核实,此汇款单是伪造的。但此时货物已被尼商提走,尼商不知下落。
  分析:这是不法尼商惯用的一种做法,他们以优厚的价格为诱饵,并支付少量的定金以骗取我企业发货,在骗取提单等单据并提取货物后便下落不明。

  案例2
  某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尼商给出优厚的价格,我公司与其签订了价值55,000美元的合同,尼商支付了10%的定金,并承诺装运后凭提单副本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待装运时,尼商声称在尼租船有困难,要求我公司租船并垫付运费,为此我公司又垫付了19,200美元。货物装运后,我公司迟迟没能收到货款,经多次追问尼商才回复说资金周转有困难,要求我公司提供正本提单提货,否则,我公司将要支付上万美元的港口滞期费,如不支付港口滞期费,货物将被海关没收拍卖。我公司提出要求退货,尼商又称必须付清全部关税和费用后才能退货,这些加上运费共计要3万多美元,我公司迫于无奈只得将提单交给尼商,尼商拿到提单后便杳无音信。
  分析:这是不法尼商惯用的另一种做法,先支付少量定金骗取我企业发货,然后以各种理由胁迫我公司提交正本提单,在拿到提单后便杳无音信。

  案例3
  某公司在广交会上认识一尼商,经洽谈双方达成18, 000多美元的户外灯交易,在实际发货过程中我公司又代垫了海运费2, 800美元,实际金额达到20, 000多美元,尼商付了3, 000美元作为定金。双方合同规定凭提示提单的副本即时付清货款以交寄正本提单,货物发出后我公司数次凭提示提单等要求尼商付款,经多次交涉后,尼商通知我公司他们已经付款,但我公司一直没有收到。
  分析:这也是不法尼商惯用的一种做法,先支付少量定金骗取我企业发货,他们既不付款也不索要提单,待货到港口后他们要么与海关不法分子勾结,拒不提货,最后以无主货名义由海关拍卖,他们从中牟取暴利;要么拒不提货,等我公司提出要求办理退运或转卖时提出种种理由要求我公司降价。

  案例4
  某公司通过互联网认识一尼商,尼商要求其提供样品。该公司表示,样品可以免费提供,运费需由客户承担。尼商很快提供了快递账号,但在尼商收到样品后,尼联邦快递公司通知我公司该尼商的账号已不能扣款,尼商需提供新的账号,否则我公司将收不到样品的运费,但此时我公司已无法与此尼商取得联系。
  分析:这是一种诈骗手段,不法尼商要求我公司提供样品,在拿到样品后拒绝付款,或下落不明。

  案例5
  某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自称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要进行一项政府采购,量大、价格高、支付优惠,但我公司需要先在政府登记,交付注册资金。待我公司交付注册资金后,再也无法与该尼商联系。
  分析:这也是一种欺诈手段,不法尼商谎称自己是某政府部门的官员或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要进行政府采购,以量大、价格高、支付优惠等条件吸引我公司,待我公司按其所说交纳所谓的注册资金等后,就再也无法与其联系。

  针对上述种种情况,建议我企业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多了解当地政治经济形势、法律法规以及贸易习惯做法,尽可能采取比较稳妥的收汇方式,进而规避贸易风险。